今日,从省科技厅传来好消息,沈阳清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成功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科学技术是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自2017年并购重组以来,公司始终将守正创新作为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企业通过将古法与现代科技完美结合,深挖产品特点,利用最新工艺,不仅提高了药品生产效率,也提高了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为清宫经典国药红遍全国提供了不小的助力。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国家级高新企业的资质认证须同时满足七大条件,包括核心技术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服务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企业科技人才占比、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指标等等,认证标准十分严格。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定后,不但能减免企业所得税,降低公司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此项资质的认定还将为提升企业知名度和信誉度产生积极的影响,使公司在创新创意发展过程中有机会争取到国家更多的技术和政策支持,也为企业今后研发新科技提供了根本保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是清宫药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走上了新的台阶,对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竞争力,打造清宫经典国药的闪亮名片具有重要意义。今后,企业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以打造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将清宫御药推向全国乃至全世界。